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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政策

2015年项目管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5-12-04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项目管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沪人社专[2014]737号)的要求,本市从2015年起面向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项目管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受市人社局委托,项目管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由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与上海工程师学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将2015年项目管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要求
    (一)项目管理培训是本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项目管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
(二)项目管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培训考核合格,颁发统一印制的《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单科合格证书》,并记相应学分。
    (三)项目管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情况可记入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三、培训方式
     本年度将先开设初级班、中级班,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参加相应的培训班。初级班安排1天,主要针对申报中级职称的学员,共计2学分;中级班安排2天,主要针对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学员,共计4学分。
     1、培训内容:通过项目管理普及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学习,使专业技术人员初步掌握提高项目管理的基础理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职业素养。
1)初级班:以项目管理基础知识和工具方法为主要内容。
2)中级班:以项目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为主要内容。
    2、培训安排   
   
1)行业(单位)自行组织
     对专业技术人员相对比较集中,有条件自行组织培训的单位,可由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但需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安排教师上门集中辅导并实施考核。
2)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上海工程师学会统一组织
     不自行组织培训的单位,可参加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上海工程师学会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班根据需求,每月不定期开设若干班次,供参训学员选择。
    四、培训时间
    1、单位自行组织的培训
     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培训时间。培训组织单位应在培训开展前一个月填写《项目管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基础培训需求表》(附件一),加盖公章,传真至上 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黄老师收(传真:62277269-202)。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根据各单位需求情况安排师资,实施考核。
2、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上海工程师学会统一组织的培训
     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上海工程师学会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需求,每月不定期的开设班次。学员可根据自身需求,登录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网站(http://www.sacee.org.cn/)进行网上报名,任意选择一期培训班参加学习。(如需报名。请点击我要报名)  
    
五、培训费用
     1、单位自行组织培训
    (1)讲课费:各自行组织培训的单位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讲课费。
    (2)代办费:40元/人(含教材费、考务费、证书费等)。各自行组织培训的单位在办理集体报名时,将代办费交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2、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上海工程师学会统一培训
     参加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上海工程师学会组织的集中培训,初级班收费标准为100元/人,中级班收费标准为2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考务费、证书费等)。
 
    六、教材和发证工作
     (一)教材
     自行组织基础培训、研修培训并已办妥集体报名手续的单位,于开班前一周至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统一领取培训教材。
     (二)证书发放
      经考核合格者,由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统一颁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单科合格证书。证书发放的时间一般为培训结束后20天左右。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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