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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高级经济师的评审对象及范围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5-09-28

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公有制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含取得《上海市引进人才工作证》或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的外省市在沪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家或本市相关的申报条件,都可以参加高级经济师评审。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经济师评审对象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认定的项目中,从事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或经营、管理、营销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中介服务组织的管理人员;

(2)、在本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办公室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从事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或经营、管理、营销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中介服务组织的管理人员;

(3)、在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认定的项目中,已取得其它系列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现直接从事经营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

注:外省市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上海工作满一年。

2、问:申报高级经济师的所应具备的学历、资历条件是什么?

答:博士毕业,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两年,其中从事经济工作一年以上;硕士毕业,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其中从事经济工作满两年;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其中从事经济工作满三年,大学专科毕业、负责企事业重要经济部门工作,并取得经济师资格七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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