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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政策

关于2019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奉贤)

发布时间:2019-10-3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文件的精神,现将2019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组建的上海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第六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建筑第六中评委”),负责本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二、评审对象

  在本市从事建筑施工、建筑管理等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国家或本市相关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三、评审专业

  评委会下设:建筑施工(道桥、建筑装饰、暖通、市政工程)、市政设计(道路交通、桥梁工程)、建筑管理(建筑质量监督、概预算)等专业。

  四、申报范围

  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本市申报职称:

  (1)具有上海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2017年7月至2019年6月)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2、在本市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按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实行缺额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中“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栏内填写岗位空缺情况后,并经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后,方能申报。

  3、下列情况不在申报范围内:

  (1)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本年度如无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人员。

  (2)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不予受理(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五、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且无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二)岗位条件

  基本掌握工程施工和技术管理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使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收益;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三)学历、资历要求

  1、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申报专业工作。

  2、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助理工程师满2年。

  3、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助理工程师满4年。

  4、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助理工程师满4年。

  5、非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须具理工类相关专业全日制中专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2年,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6年。

  6、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又通过在职教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规定学历的申报对象,除聘任助理工程师必须满4年以外,其取得规定学历后的资历不得少于1年。

  7、学历验证:申报人员需提供申报学历的学历复印件和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早期的学历学信网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籍档案相关证明。

  8、对已评聘为其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因工作需要,转到本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转评本工程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9、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资格证书,但符合国家或本市相关申报条件的,能提供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的在职专业技术的人员也可申报。

  10、任职资历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四)论文、论著要求

  报送的论文应当是本人在取得助理工程师后独立撰写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1-2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同时,提交论文应注意以下要求:

  1、评委会将采用第三方软件对申报人所提交的主送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测,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学位论文不作为职称评审论文报送。

  3、公开发表的论文,确保打印件与所提交的发表论文复印件完全相同。申报人员应在材料申报截止日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论文录用证明、报刊及电子论文等不作为申报依据。

  (五)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和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每年需完成规定的公需科目培训。2019年职称评审之前,需完成《知识产权》、《创新知识(初级)》、《项目管理(初级)》、《人工智能及应用》等公需科目课程学习60学时(与2018年累计计算学时)。其中必修课不少于30学时,含面授课时20学时、在线课时10学时(面授课时可以抵扣在线学时);选修课为30个学时,均为在线学习。

  各公需科目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sacee.org.cn)查询《2019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计划》。另外,对2017年前参加的公需科目学分,按1学分对应3学时计算。对通过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未超过五年期限的,可分别折算为3个公需科目学时。

  (六)其他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本专业职称的前置条件,因此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为非必须提供的材料。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实行条例》相关规定,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是专业技术人才学习研究的重要工具,也是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素质的体现,因此,申报人可自行提供能反映自身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材料(近5年内取得),供专家在评审时参考。

  六、申报办法

  (一)网上注册申报

  1、网上注册申报时间

  2019年7月15日开始,至2019年8月14日截止。

  2、网上注册申报要求

  (1)注册

  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信息公开--职称专家--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网上职称申报注册--中级职称申报--在中级职称评委会列表中,选择上海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第六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选择建筑专业学科组。

  (2)填写上传

  ①按照要求逐项填写、见空必填(全日制学历及非日制学历均要填写;其他空格,均需填写,否则填无);

  ②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③经检查无误,无漏项,点击生成并打印评定申报表;

  ④将评定申报表中的学历及工作经历审核盖章页、单位审核盖章页,经签字盖章后,扫描成图像文件;将图像文件上传至“单位意见”栏中,点击提交。

  网上申报注册截止时间,工程师评审材料目录(附件1)规定上传的申报材料均不得遗漏、待传,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本年度不予受理。

  3、网上审核申报材料时间

  2019年8月15日起,评委会对有效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将被分配受理号。

  申报人员应及时登录申报系统查看审核进展情况,根据系统提示,修改、补充完善材料后再提交,直至取得受理号。

  (二)报送纸质材料

  申报人员取得受理号后,根据材料目录清单规定作好报送准备。

  1、组织报送

  单位人事部门根据申报者申请,统一组织报送;提交材料时,需携带全部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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