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25
一、培训对象
本市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颁发统一印制的《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单科合格证书》,并记相应学分。
(二)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情况记入继续教育证书,作为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三、培训方式
主要采取基础培训(基础班)和研修培训(研修班)两种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可有针对性地选择参加。
(一)基础培训(基础班)
1、培训内容:通过创新普及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学习,使专业技术人员初步掌握提高创新能力的基础理论,充分认识提高创新能力的共性规律和特点。
2、培训安排
基础班主要针对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安排1-2天,分别记2-4学分。
(1)行业(单位)自行组织
对专业技术人员相对比较集中,有条件自行组织培训的单位,可由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市干部培训中心(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安排教师上门开展集中辅导、组织考核。
(2)市干部培训中心(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统一组织
对不自行组织培训的单位,由市干部培训中心(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统一组织,采取滚动开班的方式,集中辅导并实施考核。
(二)研修培训(研修班)
1、培训内容:通过较为系统地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政策等综合知识培训,结合本行业的创新案例,进行重点剖析和深入学习,使专业技术人员较好地掌握提高创新能力的方法。
2、培训安排
研修班以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对象,采取面授辅导、案例剖析、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时间一般安排3—5天,按每天2学分计入,最高不超过8学分。
(1)行业自行组织
对有条件开展研修培训的单位,可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安排教师上门开展集中辅导,市干部培训中心(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和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共同组织考核。
(2)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统一组织
对行业不统一组织研修培训的单位,由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统一接受委托、组织招生并实施培训,市干部培训中心(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和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共同组织考核。
四、培训费用
(一)基础培训(基础班)
1、单位自行组织培训
(1)师资讲课费:各自行组织培训的单位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师资讲课费。
(2)代办费:140元/人(含教材费、考务费、证书费等)。各自行组织培训的单位在办理集体报名时,将代办费交市干部培训中心(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2、市干部培训中心(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统一培训
参加市干部培训中心(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初级班收费标准为100元/人,中级班收费标准为2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考务费、证书费等),代办费100元/人。
(二)研修培训(研修班)
1、行业组织的培训
(1)师资讲课费:各自行组织培训的单位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师资讲课费。
(2)代办费:140元/人(含教材费、考务费、证书费等)。各自行组织培训的单位在办理集体报名时,将代办费交市干部培训中心(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2、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统一组织的培训
委托或参加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组织的集中培训,收费标准为每人400元(含培训费、教材费、考务费、证书费等),如需住读,食宿费另行确定,代办费100元/人。
五、教材订购和发证工作
(一)教材订购
1、自行组织基础培训、研修培训的单位,于开班前一周至市干部培训中心(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统一领取培训教材。
2、参加市干部培训中心(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或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统一组织的培训的学员于培训当天领取教材。
(二)证书发放
经考核合格者,由市干部培训中心(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统一颁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单科合格证书。证书发放的时间一般为培训结束后20天左右。证书请于当年领取,隔年将不再保存,谢谢配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博 联系电话:021-68453443,QQ:248528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