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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政策

知识产权报名

发布时间:2015-09-25

一、培训对象

本市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工程、卫生、自然科学、农业等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及考核合格,颁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单科合格证书,并记2 学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考核登记内容。 
(二)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的培训情况,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或申报、评定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重要条件。 
三、培训方式 
(一)各单位自行组织培训 
对专业技术人员相对比较集中、有培训场地并有条件自行开展培训的单位,可由单位统一组织培训,并由市干部培训中心(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安排辅导教师上门开展集中辅导、组织考核。 
(二)市干部培训中心(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组织培训 
对无条件组织集中培训的单位,由市干部培训中心(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统一安排时间,每月不定期开设培训班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考核。 
四、培训费用 
(一)各单位自行组织培训 
1、师资讲课费:各自行组织培训的单位将师资讲课费在培训结束当日直接支付给任课老师。 
2、代办费:140元/人(含教材费、考务费、证书费等)。各自行组织培训的单位请在办理集体报名时,将上述费用交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二)市干部培训中心(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组织培训 
参加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收费标准为1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考务费、证书费等),代办费100元/人。 
五、教材订购和发证工作 
(一)教材订购 
1、自行组织基础培训、研修培训的单位,于开班前一周至市干部培训中心(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统一领取培训教材。
2、参加由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统一组织培训的学员可于培训当天领取教材。 
(二)证书发放

经考核合格者,由市干部培训中心(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统一颁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单科合格证书。证书发放的时间一般为培训结束后20天左右。证书请于当年领取,隔年将不再保存,谢谢配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博    联系电话:021-68453443 QQ:248528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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