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28
各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审定)通过人员,需在“21世纪人才网”“职称专家”栏公示20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各高评(审)委发出通知,并颁发上海市人事局统一印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各专业中级资格评审结果是否公示由评审委员会自行掌握。
021-6845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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